Wednesday, January 14, 2009

过客

收到封简讯,几乎忘了原来有这个人物曾出现在生命里。早已删除了这个人MSN里的contact,至于手机里的电话簿则还没有,理由是根本懒惰去删除。

原来有些人,你可以很快地把人抽离,忘了有这个人的存在;

而又有一些人,无论你要怎样把人深埋起来或抽离,你还是会记得有这个人的存在。

3 comments:

Wois said...

如果他只是你心里的过客,你就把他给忘记了,但你没有,你也不曾把他当作真正的过客。你只是把他藏了起来,偶尔回念一下

Vincent Cho said...

嗯,我认同你的说法。
不过,能肯定的是,经过时间的洗礼。很多不应该记起的人,你都会逐渐忘记。

christine said...

wois:是吗?我想是吧!

vincent cho:何止人,一些比该记起的事也逐渐淡忘了。